根据省人社厅职称评审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全力保障职称评审工作, 11月11日,科研处在行政楼325室召开了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专项培训会议,全体评审人员参会。
会议首先对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工作做了整体安排和明确分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大家提高认识,认识到职称评审对于每位教师及学校发展的意义;要求加强服务,要认真、细心,更要有耐心和包容心,要充分理解、服务好教师的科研业绩审核;要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会上,一是对审核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宣传、学习各类相关文件,要求统一评审标准。重点学习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河南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关于印发河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政文〔2023〕24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政文〔2023〕25号)等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又着重学习了《关于科研成果认定的基本规定》《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评类论文的认定办法》《关于学术论文的认定办法》等学校对科研成果认定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及《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具体要求。要求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各项文件精神,并加强各相关审核辅助材料的准备,全面做好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各项工作,确保作到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是对于一些重点材料要求实行二审,如SCI、EI、SSCI、A&HCI、 CSSCI、CSCD收录论文,电子期刊,周刊,著作、教材,字数,项目、获奖级别,成果是否重复使用,支撑材料不全、积分核算等进行二审,确保审核的准确性。
三是对于有异议的材料,要求及时与教师沟通,并向领导汇报,报经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准确、统一。
随后,发布《2024年度职称评审科研业绩审核公告》等相关通知公告,全力为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做好服务工作。(文:陈度宇 审核: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