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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中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安排
发布部门: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4-11-11 浏览次数:1088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和焦作市人社局关于2024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及《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政文〔202325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4年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上级人社部门有关职称政策调整情况

()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称、翻译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应急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自然科研系列科普专业中高级职称、体育系列运动防护师中高级职称按2024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数字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卫生系列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2024年度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一年执行,2025年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

(二)有关系列的申报评审问题

1.会计、统计系列

申报会计系列、统计系列高级职称需在202012月底前聘任到相应工作岗位。

2.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

2020年之前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的人员,可申报考核认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二、2024年度我校中高级职称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正高级3个,副高级20个,中级11个。

三、政策学习(1111日)

我校对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启动评审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相关职称政策,参评人员要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进行自主学习。

四、个人申报及资格审核汇总上报(1112-13日)

根据我省现行职称政策和《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政文〔202324号)(附件1)规定,个人在符合当年申报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学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申报人根据评审标准和岗位类型条件,按照《评审条件》及其他系列评审条件(附件12),个人自主申报,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类型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两类。个人申请的岗位在一个聘期内需保持相对稳定。

申报人到所在部门报名,填写《焦作师专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个人按照要求填写、打印《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附件56)《焦作师专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表》(附件78),准备相关材料(附件9)。

把好思想政治关,把师德师风作为职称评审推荐的首要条件。对师德失范、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

申报人所在部门提供由参评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4)。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引领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作用,各基层党组织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按照同意、不同意进行民主评议,依据评议结果对申报人出具推荐意见,不同意票数达三分之一(含)者不得推荐。

申报人所在部门将本部门《资格审查表》审核、汇总于1113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szrsc@jzsz.edu.cn

五、资格审查和业绩审核(1114-1118日)

(一)资格审查(1114日)

以部门为单位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携带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鉴定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等材料(已上交学校的无需提供)。

纪检监察处对申报人员统一出具审核意见。

(二)业绩审核与量化积分(1115日、1118日)

1.集中审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申报副高级:1115日;

申报正高级和中级:1118日;

地点:行政楼四楼405室。

2.具体要求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和业绩审核。人事处负责基本条件审核,教务处负责教学工作业绩审核,科研处负责科研工作业绩审核。参评人员依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校政文〔202324号)及其他系列评审条件填写《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依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校政文〔202325号)中《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称自主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校政文〔202162号)《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辅系列科研积分按校政文〔202325号文执行),对本人的各项指标量化并填写《焦作师专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表》中的积分、自评得分(科研业绩只填积分)。相关单位对审核合格人员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学生工作部出具35岁以下青年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经历认定结果。

审核合格人员需将《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焦作师专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签字盖章)及个人材料,提交至相应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1118日,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荣誉、竞赛及科研等业绩认定如有异议,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裁决,且为最终裁定。

六、基层单位推荐(1120-1126日)

各学院成立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职称推荐工作,由57人组成,成员须具有高级职称。行政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任课所在学院负责推荐,单列教研室的专业由主管部门成立推荐小组推荐。非教学(实验)系列由所在部门会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成立57人推荐小组负责推荐。

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于1113日前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基层单位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参评人员进行初评推荐。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要求,通过查看材料、个人述职、考核认定、同行评议等方式,对参评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推荐意见,在学院(部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形成推荐报告,在报告中注明:“承诺推荐的参评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同意上报”。1126日前上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勤政楼108室)。

七、论文外审(时间待定)

按照要求学校组织申报教授人员论文外审,每人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送3名外审专家匿名评议,评议结果分“达到”“基本达到”和“未达到”三档。3个评议结果有2个“未达到”者,退出后续评审程序。

八、讲课答辩(时间待定)

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和中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系列)需参加讲课答辩,重点考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九、材料接收(1127-28日)

各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将个人材料(附件9)上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四楼405室)。

材料接收时间及地点安排

申报副高级:1127日;

申报正高级和中级:1128日;

地点:行政楼四楼405室。

十、材料与量化积分公示(1129-125日)

申报人的评审材料由人事处组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集中展示。所有申报人员量化积分表均同时展示,一经展示,个人不得变更。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变更的所有材料再次展示,并说明变更原因。

十一、学校复核并公示参加推荐会人员(126-1212日)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展示的评审材料和申报人的申报资格、积分进行复核,无异议后,确定参加学校职称推荐人员并进行公示。

十二、学校评审(推荐)、公示上报

十三、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申报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参加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会议。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按照评审工作规则进行,推荐职称评审人选,以委托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推荐问题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指从事思想政治课教育教学工作且按思政课相关专业晋升职称的所有人员。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职称推荐时,单设标准、单列计划、单独推荐,推荐比例不低于学校同级别平均水平。

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业绩成果须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成果,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教育与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等相关领域。

(三)辅导员职称评审计划单列,以辅导员身份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须为评审年度在岗辅导员(即在评审年度实际管理学生,以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为准)。在申报同一职称层级内必须保持一致,不得调整。通过职称评审后,原则上须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本年度辅导员职称评审的积分办法和评选程序按照学校专任教师的职称积分办法和评选程序执行。

(四)人事代理人员可参加学校职称评审,按照我校主辅系列量化积分办法,与在编同级人员一同参与积分排序,进入推荐环节的人事代理人员前四项积分不低于学校同级别职称指标的最低积分。

(五)参评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必须齐全规范、真实有效,《焦作师专职称评审推荐简表》、《焦作师专职称评审量化积分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必须与原件一致。对未经相应部门审查合格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属于该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不真实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有任何不实或者隐瞒,将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报高级职称要求近5年继续教育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2019-2023年逐年合格,也可选择2020-2024年逐年合格。申报中级职称要求近3年(本科学历学位为4年)继续教育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2021-2023年逐年合格,也可选择2022-2024年逐年合格。每年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合格。

(七)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学校相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执行,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安排,对参评人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负责。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参评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八)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按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附件10)及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3580254

 

 


 

 

 焦作师专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11